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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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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近日,全总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总工办[2024]29号), 要求2025年1月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实施程序仍按照《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甘总工办发[2023]108号)执行。 附件: 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