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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总工会主要职责(2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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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兰州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兰州市委和甘肃省总工会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甘肃省总工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对下级工会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服务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和法律、法规草案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会组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活动的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研究制定全市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对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指导各级工会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和工会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协助区县党委管理区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市级系统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区县总工会、市级产业工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做好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市级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工会专项资金和工会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审查、审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工会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对市总本级企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全市女职工工作和工会国际联络工作,负责与国(境)外工会组织的交流工作。 九、承担市委及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