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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印发《实施意见》 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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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成为我国劳动者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总工会于近日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坚持以党建带工建的工作原则,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立足大局、顺势而为、审慎稳妥的工作方针,解决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组织建设、民主参与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大限度地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进一步夯实党长期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实施意见》提出八项工作举措: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保障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的政策举措,将党的关怀和温暖及时送达。深入了解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思想状况、工作实际、生活需求,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理论宣讲、劳模宣讲、送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唱响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主旋律。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结合起来,以多样性服务项目实效打动人心、温暖人心、影响人心、凝聚人心,团结引领他们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加快推进建会入会。加强对全省平台经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现状的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情况,为建会入会打好基础。结合实际,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性、规范性、制度性文件,对建立平台企业工会组织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予以引导和规范。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集中行动,强化分类指导,明确时间节点,集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积极探索适应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不同职业、就业灵活、组织形式多样、流动分散等特点,通过单独建会、联合建会、行业建会、区域建会等建会入会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根据各地情况和行业实际,大力推行“行业覆盖、区域兜底”建会入会模式,建好建强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发挥行业覆盖、区域兜底作用。对已经建会的新业态企业,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动员职工普遍入会、带动关联企业建会、加强规范化建设。对尚未建会的,加大组建力度,特别是对规模小、人数少的分支机构,可按单一行业或多个行业建立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县区、乡镇(街道)、社区(楼宇、商圈)等建立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对暂时没有条件建会的,可通过行业、区域(园区)等工会联合会直接发展会员,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 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联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行业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定额、报酬支付办法、进入退出平台规则、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开展协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经济权益。督促平台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及算法等重大事项确定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民主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劳资恳谈会等民主管理形式听取劳动者意见诉求,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政治权利。督促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作用,加强对平台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有效监督,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执法,针对拖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等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发声,强化个案维权力度,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该有工会组织,哪里的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 推动健全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积极推动和参与制定修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表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见诉求,从源头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工时制度,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推动司法机关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提出明确平台企业责任、分类规范用工行为、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等建议,推动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最为关心的职业风险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保障水平低等问题。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执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落实“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问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信息平台,加强工会参与劳动争议线上线下调解工作。 及时提供优质服务。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活动,广泛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合法用工。充分发挥工会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志愿者作用,重点针对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与平台用工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加强职工之家、职工小家建设,推进司机之家、母婴休息室等服务阵地建设,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工作,联合开展货车司机职业发展与保障行动、组织和关爱快递员、外卖配送员行动等。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普惠服务工作力度,丰富工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内容和方式,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方式,联系引导劳动领域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探索设立统一的精准服务、普惠服务项目,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将生活困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会“四送”活动范围,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活救助纳入财政专项及时给予困难帮扶救助范围,将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纳入“关爱女职工专项基金”服务范围。对新入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一次健康体检、赠送一次一年期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一次适用性技能培训、开展一次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开展一次关心关爱活动。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职工文体、春秋游、拓展训练等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工会建设,紧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作的特点,大力推行网上入会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逐步建设支持网上便捷入会的大数据系统和服务平台。制作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短视频,借助工会新媒体宣传平台,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全面了解工会、真心向往工会、主动走进工会。构建“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开展网上普惠服务、就业服务、技能竞赛、困难帮扶、法律服务等,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相互支撑的组织服务体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及时精准便捷的服务。 加强新业态群体工会工作保障。按照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的要求,从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管理激励、工作要求等方面加强保障。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专项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以定额或专项补助的方式,给予每个新就业形态群体行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一定经费补助。按照《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主席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可按标准对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兼职干部发放工作补贴。积极建设专职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社会化工作者、志愿者相结合的基层工会工作队伍。选派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时,可向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会和行业性区域性工会倾斜,逐步缓解基层工作人员不足的难题。积极开展工会间结对帮扶活动,带动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发挥作用,指导和帮助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专题培训、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至少举办一次参与面较广的集体活动、对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工作进行一次考核,激发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组织活力,努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提供高效服务。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特点和需求,以全面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为目标,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素质整体提升。推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劳模、五一劳动奖、五一巾帼奖、工人先锋号等的评选。组织开展贴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应城市生活、应对困难压力、缓解精神负担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