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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薪资 提待遇 市总工会制定《实施细则》巩固全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31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部 作者:王钰

 人均增资600元/人/月,最高涨薪1000元/人/月。目前,随着兰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021年二季度工资拨付到位,全市5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均有不同幅度地增长。此次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增资是市总工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机制,落实最新修订出台《兰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薪酬待遇相关条款的具体举措。

 2011年起,兰州市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方式,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化解基层工会人少事多、无人干事的突出矛盾。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被派驻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开展工作。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在指导企业建立工会、动员职工加入工会、联系服务职工会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健全工会组织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全市工会组织“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道路上不可或缺的坚实力量。

 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积极性,规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使用,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薪酬制度体系,巩固稳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今年,市总工会在最大限度考虑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个人职业发展需求和各级工会管理实际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全市各级工会意见,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构成、考核奖励、社会保险、福利津贴等相关待遇,特别是通过增设工龄工资的形式,将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龄与待遇挂钩,鼓励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留在基层工会,长期开展工会工作。

 《实施细则》制定下发后,市总工会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全市各区县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围绕《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信息动态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工龄认定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劳动合同制度、派驻制度、月度季度考核制度,使得聘用工会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中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实施细则》鼓励各区县工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结合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实绩、职业资格等级、考核情况等制定具体的岗位津贴发放办法,拓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

 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全面推动《实施细则》落实落地,进一步优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考核、培训教育、激励发展等机制,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心系职工、高效稳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为推进新时代工会基层工作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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