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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职工为中心 深化入会集中行动六大举措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市总工会印发《兰州市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实施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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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最大限度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引过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切实维护好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劳动权益,市总工会制定出台《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快推进建会入会、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健全法律制度、提供优质贴心服务、促进提升素质能力等六大举措,切实履行工会政治责任、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等18款具体细则,对全市各级工会夯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组织基础、深化维权服务工作、强化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强调,全市各级工会按照“哪里有职工,工会组织就建到哪里”工作原则,普遍开展集中入会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攻坚,推动互联网平台头部企业及下属企业、关联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广泛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同时,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关系复杂、就业灵活、流动性大等特点,加强以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主的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完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切实承担工会联合会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兜底”功能。 《实施办法》强调,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坚持服务先行,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对组织体系健全、制度机制完善、运作规范作用突出的新就业形态群体区域性、行业性工会根据覆盖会员人数给予1—3万元不等的专项补助经费,促进新就业形态领域建会入会和权益保障工作持续开展。 此外,《实施办法》还对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兼职干部补贴发放、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提升技能素质水平等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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