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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设立“零点食堂”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信息来源: 作者:

兰州市主城四区的餐厅餐馆(经营管理者):

 为更好地服务夜晚依然坚守工作岗位、穿梭大街小巷、保障市民群众生活需要的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深夜职工”,按照全国总工会“爱新餐”工作安排部署,兰州市总工会诚邀有合作意愿的餐厅餐馆,联合设立“零点食堂”、推出“爱心套餐”,通过“职工花一点、工会补一点、商家让一点”方式,让职工少花钱吃得饱,饮食安全卫生有保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餐厅餐馆参与响应。

 一、资格要求。餐厅餐馆需达到,但不仅限于下列条件:

 1.有自主经营管理的餐厅餐馆,具有经营餐饮的资质资格和卫生条件,每天22时至次日1时正常营业。

 2.餐厅餐馆周边环境比较开阔,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外卖送餐员等能够临时停车、就餐。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通过查看工服、工作证等方式,对享用“爱心套餐”的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实名制登记。

 二、目标任务。市总工会对响应的餐厅餐馆的资质资格、停车场地、环境卫生、营业时间和“爱心套餐”制定、优惠力度等进行考察后,确定3家承办“零点食堂”的餐厅餐馆。

 三、就餐时段。根据“深夜职工”工作特点,“零点食堂”“爱心套餐”就餐时间为:每天22时至次日1时。每家“零点食堂”每天限额100名(合作期总额限额5000名)。

 四、资金补助。合作期内(60天),市总工会按“深夜职工”在“零点食堂”享用“爱心套餐”的实际人数给予补助(每人每天定额补助10元)。每家“零点食堂”最高补助5万元。签订合作协议后,预付补助资金3万元。合作期结束后,一次性划拨其余补助资金。

 五、其他事宜。请响应的餐厅餐馆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收复印件1份),经营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收复印件1份),最近半年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收复印件1份),“爱心套餐”(标明原价、优惠价)明细1份(加盖印章),于2024年8月23日17:00前到兰州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兰州市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57号301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卢坤忠 2606049;曲  婧 2606021

兰州市总工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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