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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1-07-19 信息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官网 作者:

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对于快递员来说,他们自身比较关注的是企业的用工形式、工资收入以及工伤保险。在8日国家邮政局的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将推进快递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意见》提出,鼓励快递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督促快递企业依法合规用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 刘燕:与招用的快递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报酬,落实用工主体责任。及时查处快递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快递员合法权益。

刘燕表示,快递业是用工较为灵活、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特别是快递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的保障不足。《意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统筹按照地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或营业额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 刘燕:这一规定完善了工伤保险费计缴方式,有利于分散快递企业工伤风险,加强基层网点快递员工伤保障。 

8日,全国总工会在国家邮政局举行的政策发布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积极推进快递员群体的维权机制建设加强维权和服务。

来自全国总工会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有十大快递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自有职工的入会率在70%以上,劳务外包和加盟快递企业职工入会率不到40%。全总近期将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最大限度地把快递职工组织起来、稳固下来,通过组织起来开展维权和服务。

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副主席 黄敬平:我们积极引导各快递企业工会定期向企业行政发出要约,就快递职工工资报酬、工资增幅和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等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目前,十大快递企业均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

此外,全总还与国家邮政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对获得第一名的选手推荐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引导快递职工通过技能提升实现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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